对于对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等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等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4月11日起,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禁止非机动车(自行车除外)通行。
特此通告。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3月28日
今早北京交管局发布“对于北京市内 长安街等十条线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通知。虽然限行几条主要路线,但规划了绕行路线指引以方便市民出行。此举发出了两个信号:
第一,北京将对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两轮、叁轮、四轮车进行管理,并出台相关管理措施;
第二,北京对非机动车上路是有态度的,绝不会盲目出台政策、不会野蛮管理,会在充分考虑北京现有情况、考虑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分步骤对非机动车消费进行引导。限行有路线充分说明,不是全市禁行,还是承认了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可以在其他路线行驶。(编者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