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金东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李某被依法逮捕。令人惊讶的是,李某竟然是骑自行车发生了大事故。
10月17日18时许,李某骑着无号牌自行车沿杭金线行驶,经过金东区赤松镇一村口时,不慎撞倒路边81岁的邵某。虽然李某在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邵某因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提醒市民,即使骑自行车,也要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中明确,犯罪的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骑自行车者、行人、车主等非交通运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