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产物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本市产物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和实施细则,我局组织开展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产物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及相关产物标准检出4组批样品实物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检验结果不合格(详见附件)。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物生产者、销售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产物时,选择有颁颁颁强制性认证标识、有产物合格证明、叁包有保障的产物;不要选择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物,以免给自身和他人带来安全风险。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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