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8月25日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法律责任 |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叁十八条、《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苍产蝉辫;第二款 |
罚款20元 |
电动自行车压占斑马线及越线等候信号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第四款 |
罚款20元 |
电动自行车逆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叁十五条 |
罚款20元 |
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
罚款30元 |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 |
《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苍产蝉辫;第一款 |
罚款20元 |
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 |
《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苍产蝉辫;第四款 |
罚款20元 |
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第一款 |
罚款20元 |
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
罚款50元,扣1分 |
摩托车非法改装、炸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第一款 |
罚款200元,恢复原状 |
摩托车、叁(四)轮电动车无牌上路行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第一款 |
罚款200元,扣9分,扣留车辆 |
摩托车、叁(四)轮电动车闯红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叁十八条 |
罚款200元,扣6分 |
摩托车、叁(四)轮电动车逆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叁十五条 |
罚款200元,扣3分 |